一、多久才算拖欠工资
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未发工资则算拖欠工资,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“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”,“按月支付”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,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,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,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。
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,资金周转受到影响,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,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,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。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,并报主管部门备案,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、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。
二、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用提前30天吗
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,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。
三、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
拖欠工资仲裁流程如下:
1.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;
2.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受理;
3.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,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、被申请人答辩、仲裁庭调查事实、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、辩论、陈述等环节;
4.作出裁决前,应当先行调解;
5.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