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扎实推行重大行政(事项)决策和职能部门重大事项实施的稳评嵌入机制。一是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(事项)决策稳评工作机制。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査、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基本要求,结合中央和省、市、区有关开展稳评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,开发区(街道)和各社区(村)要建立重大行政(事项)决策稳评工作机制,即在讨论决定出台和实施涉及群众利益、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政策、改革改制、社会措施、建设规划以及熏大建设项目、大型活动之前,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稳评,并将稳评结论纳入决策依据。二是完善开发区(街道)重点职能部门稳评嵌入机制。开发区(街道)重点职能部门在制订出台事关群众利益、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相关文件和实施社会管理事项、重大项目之前应组织开展稳评,作为科学决策依据之一。开发区(街道)法制员在审核开发区(街道)文件送审稿的同时,审査文件起草部门是否经过稳评,以促进开发区(街道)相关职能部门把稳评作为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,认真落实稳评措施。三是抓好对应区級级层面重点职能部门稳评工作的拓展延伸。开发区(街道)各对应条线职能部门要根据开发区(街道)基层稳评网络全覆盖目标,主动与区级层面开展稳评的重点职能部门对接,按要求建立稳评工作机制,受领稳评目标任务,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培训全面开展稳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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